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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110年「少年及婦幼安全」微電影比賽辦法



嘉義縣警察局110年「少年及婦幼安全」微電影比賽辦法

一、活動目的

為宣導少年及婦幼安全,並藉由活動提升縣民朋友對少年及婦幼安全之認知,透過鏡頭藉

由影像教導縣民朋友如何自我保護及預防危害,落實少年及婦幼安全保護政策。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警察局(以下簡稱本局)。

承辦單位:本局婦幼警察隊。

三、活動期程

(一)徵稿時間:即日起至110年7月16日止。

(二)決選得獎影片及獲獎公告:110年7月31日前。

(三)頒獎及領獎:預定於110年8月中旬在本局公開頒獎。

四、參賽規定

(一)拍攝內容:應與「少年及婦幼安全」保護(校園毒品與霸凌、性侵害、性騷擾、兒少

性剝削、家庭暴力防治及兒少保護等)為主題,呈現方式不限,風格類型(影片、動

畫)不拘,惟應避免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

(二)參賽者資格:

1、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參賽,不分年齡皆可參加,不分組評選,惟成員中至少1名須設籍於

嘉義縣或就讀於嘉義縣各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

2、如為團體,應載明成員姓名及就讀學校或相關單位。

(三)參賽作品規格:

1、須為110年3月1日(含)以後完成之作品。

2、使用任何影音器材 (Betacam、DV、V8、Hi8、具錄影功能之數位相機…等) 拍攝皆可,

檔案格式請使用mpg4(16:9,解析度1920X1080)以上格式。

3、片長以不超過10分鐘為原則。

(四)作品著作權:

1、參賽影片中如有採取或剪輯他人相關著作(包含圖像、聲音及文字資料等),應取得合

法之授權。

2、參賽者請自行保留原件備份,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3、參賽者須與本局簽訂著作使用授權同意書,各項權利均歸屬本局,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惟作者得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4、本局得利用參賽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入

選作品片尾將置入相關宣導字幕,並冠名「嘉義縣警察局宣導廣告」等字樣。

5、需由參賽者自行拍攝,且未公開發表或未曾參賽公開放映、獲獎之作品,如經查有違反

上述之情事,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項。

五、投稿方式

(一)請至活動網頁

https://www.cypd.gov.tw/Wcp )下載並填寫「報名表」(如附件1)、「參賽作品創作理念說明」(如附件2)及「著作使用授權同意書」(如附件3)。

(二)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0年7月16日止。

(三)收件方式:請將作品光碟(一式3份),連同報名表及作品資料表,採「雙掛號」郵寄方式(請注意作品保護),郵寄至:「61249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三號,婦幼警察隊

微電影徵選活動小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聯絡人:婦幼警察隊組長黃顯堂,聯絡電話:(05)3625432。

六、 評審規則

(一)評分標準:「主題表達(40%)」、「創意表現(30%)」及「影像品質(30%)」,其中「影像品

質」包含「畫面清晰度(15%)」、「音效(10%)」、「片長是否符合規定(5%)」項目進行評分。

(二)評選作業: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擇優錄取評定名次。

七、獎勵方式

(一)金獎1名,頒發面額新臺幣3萬元禮券及獎盃1座。

(二)銀獎1名,頒發面額新臺幣2萬元禮券及獎盃1座。

(三)銅獎1名,頒發面額新臺幣1萬元禮券及獎盃1座。

(四)佳作2名,各頒發面額新臺幣6,000元禮券及獎盃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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