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111年度「人文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計畫」甄選
111年度「人文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計畫」甄選簡章
壹、目的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研究人才向下扎根,選送優秀大學部學生赴國際知名大學進修,增進參與國際學術社群之機會,拓展全球視野及深耕臺灣特色價值,提升未來於國際深造發展之競爭優勢,依據本部補助人文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實施要點,特訂定本計畫甄選簡章。
貳、進修性質及時間
選送學生為訪問交換學生身分,赴歐美重點大學進修 1 年。配合國外進修機構入學時間,自民國 111 年秋季學期起至 112 年春季學期止,共計 1 學年。
參、進修機構
本計畫簽約合作之歐美重點大學。視本部人文及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計畫辦公室(以下簡稱計畫辦公室)與國外進修機構協商結果定之。111 年度預定選送之進修機構如下,每名學生限擇 1 類申請。如國外進修機構及名額更動,將另行公告。
一、A 類:修習英語系國家大學部課程。(A 類及 B 類合計 15 名為原則)
(一)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USA
(二)Barrett, The Honors College,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USA
(三)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London, UK
(四)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 UK
(五)University of Toronto, Canada
(六)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USA
二、B 類:修習非英語系國家大學部課程。(A 類及 B 類合計 15 名為原則)
(一)University of Tübingen, Germany
(二)Sciences Po, France
三、C 類:修習研究所課程。(以 15 名為原則)
(一)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USA
(二)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U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