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111年度第1梯次「電影人才培訓輔導要點」補助 案申請
一、依據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以下簡稱影音局)110年10月14日局影(推)字第1103008149號
函辦理。
二、影音局為提升電影人才素質及技術水準,訂有「電影人才培訓輔導要點」,鼓勵國內大專校院辦
理電影專業訓練課程、研討會及專題講座(包括跨校或跨科系之選修課程),同時補助電影事業辦
理實習計畫,以培育我電影產業跨界人才並縮減產學落差。
三、補助類別:
(一)舉辦電影專業訓練課程、研討會及專題講座。
(二)開放參與電影片前製、攝製、後製、發行實習活動。
(三)邀請國外電影專業人士來臺進行國產電影片技術指導。
(四)參加海外電影專業機構、製作公司或大學主辦之電影專業培訓、實習等活動。
四、補助上限及應注意規定:
(一)每一獲補助案之補助金額,不得逾總經費之百分之四十九。
(二)獲第二點各款類別活動補助者,補助金應用於各款活動相關之項目。但屬下列各目支出費用,不予補助:
1、辦理第二點各款類別活動之經常性人事費、器材設備購置費、學員獎勵金、行政管理費 (例如:水電、能源、通訊、辦公室租金等開銷)。
2、向獲補助者或其關係企業、獲補助者或其關係企業之代表人、負責人,租賃其擁有所有權之場地、房舍、設備費用。
3、來臺進行技術指導之國外電影專業人士、赴海外參加電影專業培訓、實習等活動者之膳雜費、零用金、保險費。
五、申請案應檢附之文件:申請表1份、企劃書紙本一式9份、教育部核發之立案證明書影本及設有電影相關課程之證明文件等(詳如補助要點第六點)。
六、申請期間及方式(每年度分兩梯次申請):
(一)第一梯次:申請當年度一月至十二月十五日期間之活動,申請期間自前一年度十一月十五日至十二月十五日止。
(二)第二梯次:申請當年度七月至十二月十五日期間之活動,申請期間自當年度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止。
(三)於上開申請期間郵寄申請文件送達影音局電影產業組(郵戳為憑),亦可親自或委託他人於申請截止期間前送達。
七、其餘詳細事項請見附件。
